1、探测器的输出可选用4~20mA模拟量输出、RS485数字信号、开关量输出、无线传输等。
2、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被测介质的组分种类和检测精度要求、探测器材质与现场环境的相容性、生产环境特点等确定。
3、常用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探测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轻质烃类可燃气体宜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探测器、红外气体探测器或激光气体探测器;在缺氧或高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外气体探测器或激光气体探测器;重质烃类蒸气可选用光致电离型探测器;
②氢气检测宜选用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探测器;
③有机有毒气体宜选用半导体型、光致电离型探测器;
④无机有毒气体检测宜选用电化学型探测器;
⑤氧气宜选用电化学型探测器;
⑥在气候环境或生产环境特殊,需监测的区域开阔的场所,宜选择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⑦在工艺介质泄漏后形成的气体或蒸气能显著改变释放源周围环境温度的场所,可选用红外图像型探测器;
⑧在高压工艺介质泄漏时产生的噪声能显著改变释放源周围环境声压级的场所,可选用噪声型探测器;
⑨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需要临时检测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场所,应配备移动式气体探测器。
4、常用探测器的采样方式应根据使用场所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宜采用扩散式探测器;
②受安装条件和介质扩散特性的限制,不便使用扩散式探测器的场所,可采用吸入式探测器;
③当探测器配备采样系统时,采样系统的滞后时间不宜大于30s。
1测量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100%LEL;
②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应为0~3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0~30%IDLH;环境氧气的测量范围可为 0~25%VOL;
③线型可燃气体测量范围为 0~5LEL ·m。
2报警值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
②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③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 10%IDLH。
④环境氧气的过氧报警设定值宜为23.5%VOL,环境欠氧报警设定值宜为19.5%VOL。
⑤线型可燃气体测量一级报警设定值应为 1LEL·m;二级报警设定值应为 2LEL·m。